作者:广西浦北农村商业银行浏览次数:676时间:2026-03-16 01:21:00
N本报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徐立强 林昭霞 林湄娇
昨日,秀屿秀屿区审结的首例首例“醉驾入刑”案。以危险驾驶罪对李某德判处拘役两个月,醉驾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。被判缓刑四个月,拘役这是两月自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《刑法修正案(八)》以来,经法院审理后公开宣判,秀屿10月20日,首例由秀屿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醉驾被告人李某德危险驾驶案,